首頁 > 求才訊息教育部109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威克森林大學任教詳情請點選 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 查詢特延長收件截止日至109年5月1日止 任教國家 美國 北卡羅萊納州Winston-Salem市 合作單位 Wake Forest University 負責人名銜 Dr. Stewart Carter, Chair, Dept. of East Asian Languages & Cultures 擬聘教師數 2名 聘期起訖 2020-08-24至2021-05-17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,逾期註銷獲聘資格。 教學人員資格 1、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(請附證明影本),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(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份): (1)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; (2) 國內大學以上,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,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。 2、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: (1) 具有學士學位。 (2)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。 (3) 曾有實際對外華語文教學(以華語文為外語教學)經驗。 3、年齡21歲(含)以上者優先考量。 待遇 稅前月薪 USD$ 1,600美金 其他待遇 學校明列受聘助理需自付: 1.健康保險費: 每月約 200 美元。 2.房租:校方將安排受聘助理之住宿,惟房租自付,以2019-20年度 為例,每月房租約650美元。 3. J-1 簽證等申請費用。 4.交通費、伙食費以及個人之任何花費。 教育部補助項目 1.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,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。 2.初次應聘時,補助臺灣至美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(實報實銷,補助款上限1,530美元)。 工作內容 1. 協助全職教師進行該系大學部各年級華語文課程及「商用華語」之 教學;另每位助教每週須負責2堂大一或大二華語文課程之教學及評 分。 2. 協助大三、大四華語文學程及「商用華語」之評分。 3. 規劃與辦理與華語文課程相關之課外活動,如「華人飲食」及相關 文化活動。 4. 規劃與管理與華語文課程及文化活動相關之社群媒體。 5. 每週工作時數20-25小時。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大學部學習華語之學生 申請須知 1.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: (1) 中、英文簡歷; (2) 推薦信兩封或兩位推薦人之聯繫電郵及電話號碼; (3) 學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(中英文); (4) 分享一段個人30分鐘教學錄影帶 (請上傳至Youtube); (5)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(可合為一函,中文即可) ,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「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」,副本受文單位為「教育部」。 2. 請於臺灣時間109年4月24日下午5:00前,檢具上述文件,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,並副知教育部。 3.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(網址: https://ogme.edu.tw/Sc)登錄註冊並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未註冊者不予錄取。 收件截止日 民國 109 年 04 月 24 日 17:00 備註 1. 本案依「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。 2.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。 3. 本案申請者,經核定錄取,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,倘有上述情事,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。 4.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,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。 5. 任教期間,除緊急事件外,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、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;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,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。 6.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本部指定之行前培訓,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(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),同時無償提供本部宣傳、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;另應配合本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。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. 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:林逸簡任秘書 電郵:ylin8@mail.moe.gov.tw 電話:+1(202)895-1925(office) 傳真:+1(202)895-1922 地址:4201 Wisconsin Ave., NW, Washington, DC 20016, USA 2. 校方聯絡人:Dr. Stewart Carter Chair, Dept. of East Asian Languages & Cultures 電郵:carter@wfu.edu 電話:+1(336)758-5106(offic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