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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09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西肯塔基大學任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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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教

國家

美國 肯塔基州

合作

單位

西肯塔基大學

負責人

名銜

彭珂副教授

擬聘

教師數

6

聘期

起訖

2020-08-032021-05-07
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,逾期註銷獲聘資格。

教學

人員

資格

1.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,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(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)

(1)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
(2)
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,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,獲有證書。

2. 該校任用之必要條件:
(1)
 熟悉華語教材教學方法;
(2)
 英語聽說讀寫流利。

3.
 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:
(1)
 現就讀於國內立案大學之華語教學碩士或博士課程學生;
(2)
 具有實際教學相關經驗。

待遇

稅前月薪

0

其他待遇

1、 稅前薪資:時薪13美元,自10983日至11057日止,平均每週按工作25個小時支薪,共支薪40週(學校一般每2週發薪1次)。:
(1)
在校職前培訓:10983日至821日,每週實際工作約20小時;
(2)
秋季學期:109824日至1211日,每週實際工作約28小時;
(3)
冬季自行備課及遠端網路輔導:1091214日至11018日,每週實際工作約20小時;
(4)
在職培訓:110111日至115日,每週實際工作約20小時;
(5)
春季學期:110119日至57日,每週實際工作約25小時。

2
、 稅後薪資:以雙週薪750美元為例,稅後薪資為585.79美元,此職位之稅後具體薪資以到任後為主。辦理入職手續繁雜,華語助教可能需至1099月收到第一張支票。

學校明列受聘助理需自付以下費用:
1
、 健康保險費:每個月大約 200 美元。
2
、 房租:受聘助理如住在校內(附傢俱、含水電網路、至教室及辦公室步行約3分鐘),需自付每月房租約每月約550600 美元)
3
J-1 簽證等申請費用。
4
、 交通費、伙食費以及個人之任何花費。

教育部補助項目

1.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,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。
2.
初次應聘時,補助臺灣至美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(實報實銷,補助款上限1,530美元)。

工作

內容 

1、 每週工作總時數約為28小時,具體授課和備課安排依照實際情況而定。學期初,學院教授/導師會與每位華語助教確定該學期工作範圍、具體內容和每週時間安排,並簽訂書面協議,保證每位華語助教每週工作總時數不超過28小時。
2
、 工作安排例一:學院教授準備輔導內容,華語助教為西肯塔基大學華語旗艦計畫課程學生進行小班教學(一對一輔導12學生:2小時/週、備課2小時/週、開會培訓2小時/)
3
、 工作安排例二:學院教授準備教學大綱和主課內容,華語助教協助學院教授進行大班討論課或者語言操練 (週一、週三、週五每天教一堂一個小時的討論課、備課3小時/週、改作業 2小時/週、一對一輔導9學生2小時/週、開會培訓2小時/)

教學

期間

注意

事項

授課

對象

西肯塔基大學學習華語之學生

申請

須知

1. 1、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:
(1)
中、英文簡歷;
(2)
推薦信兩封或者推薦人2(僅需提供推薦人的聯繫方式:電郵及電話號碼)
(3)
成績單(中英文)
(4)
分享一段個人15-20分鐘教學錄影帶(請上傳至Youtube)
(5)
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(可合為一函,中文即可) ,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「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」,副本受文單位為「教育部」。
2
、 請於臺灣時間10951日下午500前,檢具上述文件,由
學校公函推薦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,並副知教育部。
3
、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(網址: https://ogme.edu.tw/Sc)登錄註冊,未註冊者不予錄取。https://ogme.edu.tw/Sc)登錄註冊,未註冊者不予錄取。

收件

截止日

民國 109 05 01 17:00

備註

1. 本案依「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。

2.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。

3. 本案申請者,經核定錄取,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,倘有上述情事,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

4.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,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。

5. 任教期間,除緊急事件外,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、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;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,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。

6.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本部指定之行前培訓,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(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),同時無償提供本部宣傳、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;另應配合本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。

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

1. 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
承辦人:林逸簡任秘書
電郵:ylin8@mail.moe.gov.tw
電話:+1202895-1925
傳真:+1202895-1922
地址:4201 Wisconsin Ave., NW, Washington, DC, 20016, USA

2. 校方聯絡人:彭珂副教授

電話:+1 (270) 320-5661 (Cell), +1 (270) 745-2118 (Office)

電郵:ke.peng@wku.ed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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