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求才訊息教育部109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北喬治亞大學任教詳情請點選 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 查詢特延長收件截止日至109年5月1日止 任教國家 美國 喬治亞州 合作單位 北喬治亞大學 負責人名銜 Ms. Chi-Hsuan Catterson 擬聘教師數 3名 聘期起訖 2020-08-10至2021-05-07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,逾期註銷獲聘資格。 教學人員資格 1、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(請附證明影本),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(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份): (1)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。 (2) 國內大學以上,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,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。2、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: (1) 發音清晰準確。 (2) 熟悉現代華語基本知識。 (3) 願意接受彈性時間調度,工作時間需配合個別學生與任課教師時間表。 (4) 優秀英語表達能力,能以英語講解華語課程及介紹文化(該校歡迎具有文法商理工等科系所背景申請人)。 3、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: (1) 研究所在學學生。 (2) 具有雙語教學或輔導經驗。 (3) 具有國樂、國畫、書法、武術等才藝。 待遇 0美元 其他待遇 1. 聘期內生活補助費計4,500美元,分別於109年8月底及110年 1月底給付,每次給付2,250美元(本項費用尚待美國「中文領航計畫」總部正式核准)。 2. 提供住宿,住宿地點由學校安排。 3. 住宿地點若安排於學生宿舍,則必須購買學校餐廳之"meal plan",助教須自行負擔該項費用,該 meal plan一學期費用約為2,000美元。 4. 若住宿地點安排於校外公寓或其他類型住處,可選擇自行料理三餐。 教育部補助項目 1.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,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。 2.初次應聘時,補助臺灣至美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(實報實銷,補助款上限1,530美元)。 工作內容 1. 協助課堂教學,個別或小組輔導,設計教材,與UNG教學團隊一起設計和執行文化活動。 2. 每週工作時數(上課+輔導+設計教材+其他)不超過30小時。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大學生,大部分為中文領航計畫學生 申請須知 1.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: (1) 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證書; (2) 大學及研究所英文成績單; (3) 個人陳述(中文,不超過一千字,請著重於陳述個人對華語教學的觀點、經驗、期望等); (4) 英文能力證明(英文版); (5)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(可合為一函,中文即可) ,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「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」,副本受文單位為「教育部」。 2. 請於臺灣時間109年4月17日下午5:00前,檢具上述文件,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,並副知教育部。 3.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(網址: https://ogme.edu.tw/Sc)登錄註冊並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未註冊者不予錄取。 收件截止日 民國 109 年 04 月 17 日 17:00 備註 1. 本案依「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。 2.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。 3. 本案申請者,經核定錄取,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,倘有上述情事,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。 4.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,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。 5. 任教期間,除緊急事件外,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、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;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,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。 6.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本部指定之行前培訓,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(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),同時無償提供本部宣傳、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;另應配合本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。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:林逸簡任秘書 電郵:ylin8@mail.moe.gov.tw 電話:+1(202)895-1925 (office) 傳真:+1(202)895-1922 2、校方聯絡人:鄒琪萱 Ms. Chi-Hsuan Catterson 電郵:chcatterson@ung.edu 電話:+1 (706)864-1823